施机构之间存在的是计划关系,政府上级与下级之间的计划变成责任书形式,此时合同管理的内涵接近于计划管理,但是又不同于政府内部的计划管理,移民综合监理单位按照计划、责任书的任务进行监督。
1.5组织协调
移民综合监理的协调是为了实现质量高、投资省、工期短的三大目标。根据授权监理方应协调处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矛盾,根据监理工作的需要,建议和参与委托方组织召开的工作协调会议,积极协助地方政府协调、处理移民安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努力消除制约移民安置实施工作的因素,促使移民安置实施工作有效推进。
2.体会和建议
⑴ 健全移民综合监理有关规章制度,规范项目管理及资金使用管理。目前,由于移民综合监理规章制度不够健全造成了移民工作不按实施规划执行以及随意变更等,给移民工程的综合质、进度及投资控制带来较大的难度。需进一步健全移民单体项目综合监理有关规章制度,明确各方职责,以便监督指导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职责规定进行变更和对移民资金使用。
⑵ 提高对移民综合监理的认识,积极加强对移民综合监理工作的领导和支持。要采用各种形式,促使各级政府尤其是移民主管部门提高对移民综合监理的认识。
⑶ 进一步健全完善移民综合监理法规,依法加强综合监理力度。监控是监理的核心职能。为了充分发挥移民综合监理的职能作用,推动移民综合监理工作顺利进行。当前,迫切需要及时修订完善移民综合监理法规,增加进行监控的职能、内容及方法、手段,进一步提高移民综合监理工作质量及其效益。
⑷加强移民干部的业务培训。由于移民实施机构大多初次接触移民工作,没有经验,对一些移民相关政策和规范理解还不够系统全面,加大了移民综合监理的协调难度。举办一些全面系统的水库移民干部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培训班,提高移民干部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处理问题的综合能力,可以大大的减少或避免各地移民实施机构工作者因移民工作知识业务和综合能力缺乏而导致在移民安置工作中的失误。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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