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质量而“监督”其实施过程。
2.5 量比某些相对独立、又需连续作业的部位(如闸底板、浆砌挡墙等),对成本价位相对较高,施工中又易减少用量的主要原材料,通过理论核算出应耗用的数量,如水泥、钢材、砂、石料等,并做好相应的标记号码。作业完成后马上清查对照是否相符或接近。由此监管主要原材料的实际消耗,杜绝减少用料量以保证其实现质量要求。
2.6督查是一种行政方法管理手段。由项目法人或行政组织牵头,安排不同层次人员或对口交叉人员参加,用定时或不定时、定位或不定位的方法对其施工现场进行突击巡视。并将结果综合评价后予以公布。
2.7社会在建设施工现场,应将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质监等单位名称、责任人、联系方法等挂牌公示。利用社会新闻舆论、群众举报等手段督促其保证施工质量。
2.8手续指对整个施工项目过程,分别不同的部位特点,制订出实用性、可操作性表格予以填写(或文字叙述过程),实行标准化作业管理,对原始施工状况,要观测准确,记录清晰,计算无误,过程完整,交接签证。凡经手人、复核人、审定人都要书面形式签名,分类存档,以备存查。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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